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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项目主厂区结构回填“试填”试验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15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5项目主厂区结构回填“试填”试验工程项目(二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C-5项目主厂区结构回填“试填”试验工程项目(二次)
2.3 招标项目概括
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试填”试验所涉及的基坑开发、结构回填、岩土勘察、室内试验服务(含材料、设备、人员)。
2.5 交货地点
巴基斯坦恰希玛核电厂现场。
2.6交货期
详见合同附件5支付进度。
2.7 质量标准
投标人应根据IAEA“核电厂和其它核设施安全的质量保证”50-C/SG-Q(1996)、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SO9001最新版、安全导则第Q8号《选址质量保证》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质量保证要求,并充分考虑招标方的审核意见后,制定和实施项目工作大纲以及质量保证大纲,建立完整、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为有效执行质量保证大纲,投标人必须为其所承担的工作编制质量保证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程序、质量计划(检查和试验计划)、工作计划、试验方案和专用程序(如工作说明书、工作图纸、工作程序以及管理和技术等方面的程序)等,并必须在其工作范围内执行所有这些文件。投标人需成立质量管理组织,提供合格的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及资质资料,接受业主及甲方的质量检查。投标方质保人员应确保合同中规定的相关标准均正确反映在上述文件中,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改进措施。投标人编制的工作大纲及质保大纲不能违反合同文本技术任务书附件中(即岩土工程详勘技术任务书)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2)经信用中国渠道查询后,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0天内。如果未能提供,以评标委员会当日查询情况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C-5项目主厂区结构回填“试填”试验工程项目(二次)售价: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2023年03月15日17时00分—2023年03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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