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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彭路西侧国有存量建设用地清拆围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05 收藏项目

本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具备项目招标条件。现受揭阳市榕城区渔湖街道办事处委托,就仙彭路西侧国有存量建设用地清拆围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JC-Z230428C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仙彭路西侧国有存量建设用地清拆围项目
三、采购项目金额:421,704.26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表)或2023年1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的单位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1日期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15日14:30分至1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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