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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卷烟厂2023年-2025年消防安全评估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30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红河卷烟厂2023年-2025年消防安全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现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红河卷烟厂2023年-2025年消防安全评估项目。
2.2 项目地点:红河卷烟厂指定地点。
2.3招标内容:承担招标人2023年~2026年6月(共三年)红河卷烟厂新厂、老厂区域的消防安全评估,新厂包含联合工房、生产管理用房、后勤楼、综合库、动力站、倒班宿舍、110KV降压站等建筑区域(总面积约18万平方米),老厂区包含配方库、主材库、成品库、主车间、箱材库、办公楼、科技楼等建筑区域(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本次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按照《单位消防安全评估》(XF/T3005-2020)及相关法规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对建筑防火、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并列明消防安全问题、火灾隐患的整改意见和完善消防管理的措施,指导工厂制定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出具工厂消防安全状况和火灾危险性评估结论。
2.4服务期限:三年。
2.5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服务类型为消防安全评估,提供网站截图。
3.3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质;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投标单位2023年1月至今为其购买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除外)。
3.4投标人信誉要求:①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7年10月15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查询到存在向烟草行业其他工商企业行贿的记录。(①至③条投标人通过以上网站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天统一上网查询,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没有被禁止准入投标市场的行为(提供承诺书)。
3.6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与招标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300.00(大写:人民币叁佰元整)。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0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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