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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卷烟厂卷包车间照明系统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1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新疆卷烟厂卷包车间照明系统购置项目
二、招标单位: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招标内容:卷包车间生产区域照明灯具购置安装调试(包括线路整修安装调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和商务要求。
五、工期:从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时间安排进行供货及安调,总工期60日,40日内完成设备、材料的采购,20日内完成施工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六、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由招标人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自2017年10月15日至今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查询到存在向行业其他工商企业行贿的供应商(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4、投标人未被列入《新疆卷烟厂不良供应商名录》(由招标人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5、投标或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9日8时至2023年6月26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登录)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十、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11日11:00,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十二、开标时间:2023年7月11日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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