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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丹徒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年度实施编制采购公告
日期:2023-08-3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ZJHX-C2023-0005 项目名称###市丹徒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年度实施编制预算金额:50万元,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最高限价:50万元。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文件中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附件采购文件中项目需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采购文件中格式要求填写《资格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3)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见附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土地规划甲级资质,并提供“中国土地学会关于《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不再换发新证、可延续使用的通知”和“江苏省土地学会关于土地规划机构证书仍视为有效的函”。(2019年5月13日,中国土地学会发布《关于停止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名录推荐评审工作的公告》,明确为适应新时期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新要求,停止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名录推荐评审以及到期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延续认定工作;2020年6月28日,江苏省土地学会发函明确江苏省范围内土地规划机构证书到期的,仍视为有效。2022年6月21日,中国土地学会发布通知(土地学发[2022]5号)明确《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不再换发新证、可延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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