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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3年通信机房低压交流配电箱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19 收藏项目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3年通信机房低压交流配电箱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编号:BJCG-HDZB-20230728),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本招标项目采购内容为机房低压交流配电箱(含防雷模块)及相关产品、服务,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拟中标1家投标人,中标份额100%。
本次招标设备名称、主要技术要求(防雷模块型号)、供货范围、供货期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防雷模块型号) 供货范围、供货期
1 低压交流配电箱设备 组合1(In 30KA(Imax60KA)) 供货范围:全省12个地市(含雄安新区),具体以订单中规定的交货地点为准。
供货期:自接到订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到货安装。
2 低压交流配电箱设备 组合2(In 40KA(Imax80KA))
3 低压交流配电箱设备 组合3(In 50KA(Imax100KA))
4 低压交流配电箱设备 组合4(In 60KA(Imax120KA))
5 三相四线多功能电能表 380V,10(80)A,有功电能0.5S级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6月30日。
1.2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空调及电源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任一分项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防雷模块型号) 装机现场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元)
1 低压交流配电箱设备 组合1(In 30KA(Imax60KA)) 1790.00
2 低压交流配电箱设备 组合2(In 40KA(Imax80KA)) 1810.00
3 低压交流配电箱设备 组合3(In 50KA(Imax100KA)) 1830.00
4 低压交流配电箱设备 组合4(In 60KA(Imax120KA)) 1850.00
5 三相四线多功能电能表 380V,10(80)A,有功电能0.5S级 380.00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①低压交流配电箱设备(组合1至组合4):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②三相四线多功能电能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1.5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2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2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2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低压交流配电箱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认证证书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报告。
2.3.3投标人提供的防雷模块须在工信部的标准符合性认定通信防雷产品目录中(须提供网站截图和链接,否则无效)。
2.3.4投标样品须满足如下要求:低压交流配电箱地线及零线排的接线孔直径应不小于8mm,接线孔数量应不少于10个,截面积不小于50 mm2,可接装相应的线缆。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框架下订单的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产品制造商生产的交流配电箱销售业绩总金额应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合同中必须体现“交流配电箱”关键信息,否则视为无效)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9月20日09时00分至2023年9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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