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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羌溪河整治工程施工01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8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羌溪河整治工程 已由 泰州市水利局 以《关于准予泰兴市水务局泰兴市羌溪河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泰水许可〔2023〕1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投资和地方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 省级及以上40%和地方配套60%,招标人为泰兴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兴市羌溪河整治工程施工01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泰兴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羌溪河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 8.442 千米,新建护岸 15.099 千米,拆建 9 座灌溉泵站,建设附属设施等。具体如下:
1、河道疏浚 8.442 千米,其中干河 7.705 千米,支河口 0.737 千米。桩号 K3+965~K4+920、K4+920~K 7+850、K9+020~K 10+415 段设计河底高程-1.0 米,河底宽 11.5 米,边坡 1:3.5;桩号 K10+675~K13+200 段设计河底高程-1.0 米,河底宽 6 米,边坡 1:3。桩号 K7+647~7+740、K12+430~13+200段实施河底及东岸河坡清淤疏浚,西岸河坡维持现状。
2、对干河及支河口两岸河坡共 15.099 千米进行防护。
(1)生态格宾笼挡墙护岸 2.332 千米。生态格宾笼挡墙设计顶高程 3.0 米,底板面高程 1.5 米。墙前设 1.5 米宽平台,墙后设人行步道,墙顶至现状地面间边坡不陡于 1:2.5。
(2)预制桩板组合式护岸 12.511 千米。板桩组合式护岸设计顶高程 3.0 米,钢筋砼预制方桩尺寸为 0.3×0.4 米,其中桩号 K4+920~7+850 段桩长 7.3 米,间距 2 米布置;桩号 K9+020~10+415、K10+675~12+525 段桩长 8.3 米,间距 2 米布置;桩号K12+525~13+200 桩长 8.3 米,间距 1.5 米布置。桩间预制板宽1.98 米、1.48 米,板高 2.2 米,板厚 0.13 米。桩前设 1.5 米宽平台,桩后设 1.5 米宽平台,桩顶至现状地面间边坡不陡于 1:2.5。
(3)桥下河坡护砌 0.256 千米。护砌采用石笼护脚及预制六角块护坡结合的形式,石笼防护高程 1.0~2.0 米,预制六角块护坡防护高程 2.0~3.0 米。
3、原址拆建沿线灌溉泵站 9 座。
4、新建下河巡查踏步、亲水平台、泄水槽及接长现状排水管等附属设施。
羌溪河整治工程排涝标准 20 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Ⅳ等,干河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4 级,支河及次要建筑物级别均为 5 级。
工程概算投资6578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项目施工共分为3个标段,三个标段桩号范围分别为 K3+695~K5+861(含汤庄支渠、新华支渠、新华四级河),K5+861~7+850、K9+020~9+863(含老槽沟河),K9+863~13+200。
施工01标段主要建设内容:(1)河道疏浚工程:疏浚总长度2.306km,疏浚范围 K3+695~K5+865及汤庄支渠、新华支渠、新华四级河,其中干河河底高程-1.0m,底宽11.5m,支河河底高程0.0m,底宽6~8m。(2)岸坡防护工程:新建生态格宾笼挡墙2.332km,新建桩板组合式护岸2.051km,新建重力式挡墙0.06km,护岸/挡墙后新建沿河步道及绿化防护。(3) 建筑物工程:拆建灌溉泵站2座。(4)配套设施工程:新建踏步19处,排水管接长 4 处,泄水槽3处,桥梁防护 1 座,新建亲水平台4座(桩号K4+085、K4+340、K4+595、K4+820)。
施工02标段主要建设内容:(1)河道疏浚工程:疏浚总长度3.154km,疏浚范围 K5+865~7+850、K9+020~9+863(含老槽沟河),其中干河河底高程-1.0m,底宽11.5m,支河河底高程0.0m,底宽6~8m。(2)岸坡防护工程:新建桩板组合式护岸5.194km,新建重力式挡墙0.012km,护岸/挡墙后进行土方回填并在坡面设草籽防护。(3)建筑物工程:拆建灌溉泵站4座。(4)配套设施工程:新建踏步34处,排水管接长 3 处,泄水槽 20处,桥梁防护3座。
施工03标段主要建设内容:(1)河道疏浚工程:疏浚总长度2.982km,疏浚范围 K9+863~K13+200(其中K10+415~K10+675段属焦土港整治工程实施范围、K12+700~ K12+800为现状套闸),设计河底高程-1.0m,底宽11.5/6m。(2)岸坡防护工程:新建桩板组合式护岸5.176km,新建重力式挡墙0.018km,护岸/挡墙后进行土方回填并在坡面设草籽防护。(3)建筑物工程:拆建灌溉泵站3座。(4)配套设施工程:新建踏步14处,排水管接长1处,泄水槽20处,桥梁防护7座。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本标段招标为泰兴市羌溪河整治工程施工01标,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为壹仟捌佰叁拾伍万柒仟柒佰肆拾柒元整(¥18357747.00)。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212日历天。工程计划2023年11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5月31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7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6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高标准农田工程除外)施工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9)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10)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3年7月11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11)主要施工设备: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2)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在原件复印件章节或“承诺函”章节查见均认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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