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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化工脱瓶颈项目塔内件[第2次变更]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30 收藏项目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30日
1.招标条件
(请登录)受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委托,对中科炼化丁二烯装置改造塔内件公开招标所需塔内件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31107-4803-13628-B1
2.项目内容:中科炼化丁二烯装置改造塔内件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塔内件DN2000 304+Q235B 1.00 包1-包1
    2 塔内件DN3800 304+Q235B 1.00 包1-包1
    3 塔内件DN3600 304+Q235B 1.00 包1-包1
    4 塔内件DN3000 304+Q235B 1.00 包1-包1
    5 塔内件DN1500 304+Q235B 2.00 包1-包1
    6 塔内件DN1700 304+Q235B 1.00 包1-包1
    7 塔内件DN2600/3800 304+Q235B 1.00 包1-包1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承诺:提供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质、业绩和装备能力证明文件真实、有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3.1.8 本次投标商所使用的塔内件技术,一个技术仅准许支持一家投标商,不允许具有同一类型的塔内件技术文件两家及以上厂家进行投标。
3.1.9 设备制造不允许分包和外购(标准件除外),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0 投标人必须具有至少5年及以上塔内件自行设计计算、制造和测试的经验和能力。提供相关的资质证书、专利证书和自有的计算软件、设计软件的证明;提供至少三份2023年7月以前的塔内件自行设计计算、制造业绩,包括合同关键页、技术协议、发票,且塔径≥3500mm。
3.1.11 制造能力(装备列表说明,至少包括以下设备,每台设备应包括型号规格、数量、生产厂商和照片等):数控等离子切割设备;检测设备等和制造相关的设备和检测设备明细。并提供水力学试验平台(并提供以往项目的一份水力学测试报告样板)。
3.1.12 商务条款响应(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必须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载明的交货状态、交货期和结算条款。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3 技术条件响应:提供技术方案,满足技术文件“详细技术要求、 性能保证、性能考核及售后服务”等的要求,不满足任何一条否决。
3.1.14 塔内件厚度满足本协议和强度刚度计算的要求,并充分考虑腐蚀裕量,塔体腐蚀裕量为3mm。 塔盘板、受液盘、降液板、降液板连接板等内件最小厚度满足 SH/T 3088-2012《石油化工塔盘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最小厚度要求。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5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和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16 任何对采用标准的偏离都应在供货商的报价书中列出,否则视为卖方的产品全部符合所列标准的要求,买方没有义务发现任何未单独列入偏离表中的不符合项。
3.1.17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至少具有为乙烯蒸汽裂解装置配套的,1 套及以上新建乙腈法丁二烯抽提装置(设计规模 15 万吨/年及以上,并至少含第一萃取精馏塔、第二萃取精馏塔内件)的应用业绩,业绩要求至少连续运行 3 年及以上,出具商务合同复印件及应用业绩证明文件或标定报告。业绩必须是投标人(制造商)与其本次投标采用的技术提供方共同完成的业绩,否则算无效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10月13日 8:00至2023年11月2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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