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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街道东绛派出所办案区、食堂、警营文化活动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17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街道东绛派出所办案区、食堂、警营文化活动区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招标人为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本项目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实施。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无锡经济开发区
2.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实施土建、室内装修、安装、园林工程等,涉及改造面积约1400平方米。
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室内装修、土建、安装、园林工程等
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782789.5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其它要求: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其它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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