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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二烧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BOT)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4 收藏项目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炼铁总厂二烧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BOT)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炼铁总厂二烧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BOT)(AGGFGSGGZHG23101979788)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其他,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炼铁总厂二烧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BOT)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联合体资质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2)联合体资质要求:营业执照(3)联合体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4)联合体资质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5)非联合体资质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6)非联合体资质要求:营业执照(7)非联合体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8)非联合体资质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100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提供类似脱硫脱硝新建或改造的业绩1份(上传合同影印或复印件)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1、非联合体投标厂家要求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要求具有冶金行业甲级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资格。
2、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双方为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其中一方要求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资格。
联合体不超过2家,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注明牵头方及各方的责权分工。
3、招标技术要求中的设备品牌可选择同档次或相当于同等技术水平的其它品牌。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4日13时30分至2023年12月2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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