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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销售部-大用户营销活动框架合同-Brand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8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标段名称:2024-2025年销售部-大用户营销活动框架合同-Brand
2.2项目概述:大用户营销活动通过开展企业巡展、试乘试驾、交车仪式,实现外拓增量,引领全网经销商主动外拓,维护并巩固重要渠道用户关系,提升品牌声量,辐射带动终端销售。
2.3服务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2025.12.31
2.4实施地点:全国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方案并进行方案讲解;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财务、业绩、人员等条件:
3.1.1资质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资格预审申请人公司注册时间在2019年1月1日前,注册资金不低于3500万人民币;
资格预审申请人无需直接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财务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近三年(2020-2022年)公司平均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
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申请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如有合并报表,以申请人自身报表数据为准)
3.1.3业绩要求:
2020年-2023年,资格预审申请人曾为主流乘用车汽车主机厂(或主流乘用车汽车品牌、主流乘用车汽车主机厂全资子公司)提供过服务;
1、至少服务过3个主流乘用车汽车主机厂(或主流乘用车汽车品牌、主流乘用车汽车主机厂全资子公司),合同需是申请人与品牌直签;
2、3个主流乘用车汽车主机厂(或主流乘用车汽车品牌、主流乘用车汽车主机厂全资子公司)中,至少服务一家汽车豪华品牌,且至少有为1家豪华汽车品牌年度代理服务达1年以上(含1年);
提供对应的合同证明材料,注:
1)如为主流乘用车汽车主机厂全资子公司服务,需提供汽车主机厂与全资子公司关联关系证明;
2)以合服务同中服务时间为准(如合同无具体服务期限,则以签订时间为准);
3)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和)盖章(根据合同约定),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4)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5)业绩必须为资格预审申请人主体业绩,提供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兄弟公司业绩无效;
6)建议英文合同中涉及评审的关键信息如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等提供中文翻译。
主流乘用车汽车主机厂/品牌指:① 豪华品牌:红旗、奥迪、奔驰、宝马、雷克萨斯、保时捷、捷豹、路虎、沃尔沃、特斯拉;② 合资品牌:大众、捷达、丰田、本田、通用、日产等;③ 自主品牌:蔚来、小鹏、理想、岚图、比亚迪、吉利、长城等。
3.1.4人员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能为此项目配备符合要求的核心团队,核心团队人员不低于30人,且承诺参加此次招标的核心团队的核心人员为后续工作的实际工作团队,且签约期内,专职核心人员不服务于除奥迪品牌之外的其它服务对象;
提供资格预审申请人为以上所有人员缴纳近6个月(至少6个月)社保证明,注:
1)需是资格预审申请人自有人员,申请人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兄弟公司的人员无效;
2)如为劳务公司代缴社保,需提供资格预审申请人与劳务公司社保代缴合同复印件;
3)社保证明需包含验真渠道或验真方法,不得遮挡。
4)外籍人员若无社保,可提供劳务合同等其他证明材料。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分公司资格预审申请。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资格预审申请。
3.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综合评审分数(客观分+主观分)≥75分合格。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请于2023-12-18  22:00至2023-12-2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0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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