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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重庆市分公司2024-2026年网络运营中心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9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重庆市分公司2024-2026年网络运营中心外包服务项目。2024-2026年网络运营中心项目预算1950.84万元(含税),1840.42万元(不含税),税率6%。
1.2  招标内容
本项目包含全市站址7×24小时集中监控,全市运行监控及运营监控的技术支撑及大数据分析,全市各类运营维护工单的质量、跟踪、督办,10096客服热线接听等项目工作。该项目服务团队人员至少包含3名团队管理人员及56名一线服务人员(按4轮班方式运作)。
项目名称
增值税率
服务时间:36个月
外包服务月单价(含税)万元
外包服务总价(含税)万元
中国铁塔重庆市分公司2024-2026年网络运营中心外包服务项目
6%
54.19
1950.84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和技术规范书。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注:须提供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类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首次发布招标公告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的类似服务项目(类似项目范围:运营服务或运营支撑外包等相关)业绩,至少提供1个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合同。
注: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1)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包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的首页)、合同签字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标的物或合同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
(2)如果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且框架合同有金额的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或合同上限金额为准;如果框架合同无金额,则另须提供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的,以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
(3)每份合同至少提供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局网站的查验记录截图(该发票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服务或材料或设备名称等与合同具有关联性等;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该合同下任一订单+该订单对应的任一发票”佐证),该发票的开具时间不晚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上述业绩案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业绩,投标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5)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或因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团队管理人员: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团队管理人员(至少3人:项目经理1人、一体业务主管1人、两翼业务主管1人),均须满足通信或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得相互复用,复用人员均不认可。
注:须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含正反面)、毕业证扫描件及学信网查询截图、2023年5月及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投标单位(包括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分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官网截屏(均需含社保部门印章)),社保须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资料不全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的不予认可。
2.1.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审查相关承诺。
2.1.6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须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1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投标将被否决。
3.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投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具体初步评审标准详见附件一:评审标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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