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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鄱阳湖路(洪泽湖路-千岛湖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8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鄱阳湖路(洪泽湖路-千岛湖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由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静审投【2023】3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百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053.6 万元,资金来源为 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2053.6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680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市百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鄱阳湖路(洪泽湖路-千岛湖路)提升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680米,本项目包含鄱阳湖路(洪泽湖路-千岛湖路)提升改造工程,总投资额2053.6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鄱阳湖路(洪泽湖路-千岛湖路)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项目,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提升改造项目,主要为现状道路补充缺失面层,以及两侧的慢行系统等,本工程为城市主干路,西起洪泽湖路,东至千岛湖路,道路红线宽约 40m,长度约 680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现状道路提升改造)、安全设施(标志、标线)、排水工程(雨水井口改造、新建收水支管及收水井,最大管径为 300mm)、智能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由中标单位完成本项目的方案(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总投资额21.6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2月03日 至 2024年02月18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 1 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具有投标资格且为本单位职工;4、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8日 至 2024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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