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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发展规划(第一期)—乡村建设与乡村治理部分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2-02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广东省“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发展规划(第一期)—乡村建设与乡村治理部分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聚焦推进典型村产业振兴和典型村培育工作要求,在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市及肇庆市、惠州市以及江门(含开平市、台山市、恩平市)等非珠三角地区15个地级市,第一期选取10个县(市、区)典型村作为对象,立足我省实际,开展系统谋划,深入调研、摸清实情、挖掘潜力,高质量完成10个县(市、区)典型村发展规划——乡村建设与乡村治理内容编制。
注:1)供应商必须对所有磋商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2)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3.2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3供应商符合以下列情形: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3.4供应商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3.5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在新的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出台前,以原有规划资质作为参考,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出要求)。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2日  至 2024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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