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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信息机房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日期:2024-02-0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HTMY-G********、项目名称:信息中心机房设备整体运维项目3、 预算金额:270万元4、 最高限价:270万元5、 采购需求:(1)标的名称:信息中心机房设备整体运维服务(2)数量:1项(3)简要服务要求###市第一人民医院数据中心承载着整个医院的信息系统,上一年度维保服务已经到期。为确保医院信息化各个系统稳定运行,需要购买相关设备维保及软件支撑服务。本次项目维保所涉及到的硬件设备包括:服务器、存储设备、交换设备、安全设备等。涉及到的软件包括:DSG数据库容灾软件及相关服务、综合运维监控管理软件及相关服务等。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开标前三个月内),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资格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或提供资格承诺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据扫描件,或提供资格承诺函;(6)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扫描件,或提供资格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只面对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声明函;(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采购**将在项目资格审查时查询其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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