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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滨海港2×1000MW高效清洁燃煤发电项目第七批辅机设备(第二批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7 收藏项目
江苏国信滨海港2×1000MW高效清洁燃煤发电项目第七批辅机设备(第二批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江苏国信滨海港2×1000MW高效清洁燃煤发电项目第七批辅机设备(第二批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国信滨海港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2×1000MW燃煤发电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热工盘柜成套(含伴热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5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新建(扩建)燃煤发电机组热工盘柜成套供货业绩。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合同总价、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原件备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18日下午17:30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8日上午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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