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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智慧管理平台安全、环保管理模块升级项目采购公告(二)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8 收藏项目

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智慧管理平台安全、环保管理模块升级项目采购邀请

受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智慧管理平台安全、环保管理模块升级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82-JZCG-C2024-0002)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智慧管理平台安全、环保管理模块升级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82-JZCG-C2024-0002
项目名称: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智慧管理平台安全、环保管理模块升级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预算金额:280万元
最高限价:28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系统主体架构并上线试运行确保原有平台历史数据能够调度使用,2024年3月31日前正式运行。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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