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临港研发中心及汽车电子生产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智能化工程专业分包谈判采购公告 宁波华翔临港研发中心及汽车电子生产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智能化工程专业分包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宁波华翔临港研发中心及汽车电子生产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智能化工程专业分包 1.2项目编号:2024-JS-3-ZY-013 1.3采购人: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4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按照施工图纸及采购人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智能化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工作,涉及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合同、答疑及澄清、建筑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施工图纸(施工蓝图、增补图纸、变更洽商、现场签证)及合同清单中反映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布线系统、广播系统、水、电表远传系统、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移动通信信号放大系统等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要的预留预埋(已由机电劳务施工的预留预埋除外)、开洞、套管封堵、洞口封堵等各项准备、辅助、收尾工作。 以及完成以上工作内容的:①配合使用单位进行图纸深化、工程调试,完成验收;②施工资料、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编写、整理、签认、组卷、移交、归档等;③工程物资:选样、进场报验、见证取样、复试、送检等;④现场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实体试件送检、实体工程检测、深化设计、调试、缺陷处理、验收及后期移交、维保等服务。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基本要求: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资质要求: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 提供近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或近6个月完税证明资料。 (4)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2023年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3项。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需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建造师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级证书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2.拟委任管理人员班组,需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和经验,其中: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劳务员具有上岗证书;除上述证书复印件外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其他要求: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万元,实缴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实缴资本提供企查查或天眼查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2月19日 18时00分到2024年02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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