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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0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肇东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绥化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肇东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绥农函发(2024)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肇东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及县级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肇东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肇东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2.2建设地点:共(请登录)
2.3建设规模:新建高标准农田27.68万亩,改造提升3.79万亩,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其他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含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按照监理规范要求完成平行检测)。
2.4监理服务期限: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系统内可填365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符合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759.1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等,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项目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退休人员)。
注:须提供本企业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2023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的社保记录。
3.3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提供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应提供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其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00时00分至2024年2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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