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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厂二烧翻车机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四次招标采购公告
日期:2024-02-26 收藏项目
烧结厂二烧翻车机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烧结厂二烧翻车机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四次公开招标(AGGFGSGGXHG240226109050)采购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一),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烧结厂二烧翻车机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四次公开招标
2.2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无;招标范围:烧结厂烧结厂二烧翻车机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包括设计、设备供货、施工、道路以及绿化赔偿、地基处理、地上和地下设施保护,拆除、动迁还建、共架、冬季施工、能源介质接点及废钢铁(甲方负责运输,乙方负责破碎装车)、废物排放等。投标方承担除监理费、业主单位管理及安评、环评、职业健康评价、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费用以外的所有费用。具体详见公开附件《烧结厂二烧翻车机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工程承包技术要求》并且同时满足《烧结厂二烧翻车机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
2.4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4)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冶金行业-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
(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5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2020年以后类似喷雾抑尘通过验收的业绩资料,业绩不少于1项。(需提供总承包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环保指标验收监测报告彩色扫描件或照片)。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设计资质: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26日16时15分至2024年03月05日08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13日08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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