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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4年测井仪器附件等一批采购(带量)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9 收藏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带量采购招标,项目划分为1标包/段,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221.094127万元(含13%税),采购物资品种详见附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2.2交货地点:详见附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2.3交货期:2024年11月20日前。
2.4供货要求:本次采购物资须在签订合同后分批发货、送货,中标人接到招标人的送货通知后,按照送货单要求配送货物到指定地点,招标人根据收货实物数量办理结算。投标价格应合理计算产生的运杂等其他费用,招标人不承担价格有效期内中标价格以外的其他费用。2024年11月20日前,末批物资须按照招标人通知要求配送至第一采气厂各区域物资共享中心或指定地点。
2.5技术要求:(1)供应商所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本项目所有采购物资的具体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必须等同于或优于《货物需求一览表》技术要求,质量实行三包,质量不得存在任何影响到设备安全正常运行的缺陷。投标人所提供的各类配件必须跟原有设备匹配、兼容。
(2)投标物资分项报价表中生产厂家列必须填写全称,执行标准必须满足原设备生产厂家该品类配件相关要求,否则否决其投标。
(3)投标文件中必须按该技术要求逐一响应,必须正面应答,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4)须提供标的物制造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承诺内容应包含原厂工程师安装调试服务、质保内容、质保期限等。
2.6技术服务:(1)供货时随货提供盖有生产厂家印章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等(纸制说明书)等有必要的证明资料。
在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质量问题的跟踪和解决,所有服务及配件更换全部免费;质保期外,中标人能更及时地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撑及服务。
(3)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计划上报单位进行对接,所供产品必须满足现场使用需求,必须满足原设备技术标准,如有必要应到达现场进行测量测绘,所供物资与所需物资不符的,中标人要负责无条件更换,直到满足现场需求为止,若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2.7验收标准: (1)严格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存货管理操作规范》、《长庆油田分公司物资供应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第一采气厂各区域物资共享中心分批送货通知单》等相关制度要求及合同条款进行验收。
(2)中标人负责《物资需求明细表》所有物资满足现场需求,甲方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对设备性能、功能逐一测试,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物资验收不合格的,通知中标人进行整改更换直至合格,整改更换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供应商出现质量问题的,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实施办法[2021]12号》相关规定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3.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④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
3.4 其他要求:
3.4.1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3.4.2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03月01日至2024年03月05日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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