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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工业园OBE项目压缩机厂房、公辅项目循环水站加药间等单体轻钢结构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5 收藏项目
一、招标人: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名称: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工业园OBE项目压缩机厂房、公辅项目循环水站加药间等单体轻钢结构工程
项目编号:WHYTP01-B-D03-2024-011
四、招标范围:
万华化学烟台工业园OBE项目压缩机厂房、公辅项目循环水站加药间等单体轻钢结构工程包括压缩机厂房(7035)、1#泡沫站(7073)、2#泡沫站(7074)和乙烷低温罐组(7021+7022),公辅项目循环水站北十塔加药间、南九塔加药间和中六塔加药间,东区项目2#乙烯废碱深度处理单元危废暂存库及储药间等的深化设计、材料的采购、制作、供货及建筑安装施工等工作,具体以招标附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招标内容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情况:
招标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工业园OBE项目压缩机厂房、公辅项目循环水站加药间等单体轻钢结构工程
1、投标人须为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成立时间三年及以上,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4、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自2021年1月1日(含)起至今已完成完工验收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类似工程为单体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仓库或厂房等轻钢结构工程;投标人须有钢结构加工厂,工厂规模、生产能力、技术实力等需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5、项目经理具有相应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为单体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仓库、厂房等轻钢结构工程。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返聘人员,且未在招标建设地点外任职;项目经理不得为投标人自开标日前两年内参与招标人项目投标并中标后,被投标人或招标人提出更换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提供近三年相关社保证明,其中至少一年为投标人本单位缴纳;
6、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体系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与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低于省级)核发的岗位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专职安全人员必须为公司正式员工;施工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公司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8、拟投入本工程的其他人员、设备(公司自有)能够满足工程需要;
9、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10、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政府部门无因恶意欠薪导致的农民工投诉、信访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负面事件;
11、企业信誉良好,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法院列入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以企查查网站查询为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报名时间及要求: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1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4年3月26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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