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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办公家具供应商入围项目(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6 收藏项目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办公家具供应商入围项目
2、招标编号:TC249X019
3、采购内容及预算:
(1)采购内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各单位、各部门提供零星办公家具配送、维修、保养等服务。
(2)采购预算:以实际发生为准(据实结算)。
(3)服务范围:营运用房、营业网点、自助银行、办公场地等。
(4)交货时间:接受委托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
  1. 标包划分:
本项目为资格入围项目,选取3家公司作为入围中标单位。
5、其他要求:
5.1履约保证金:1万元。中标单位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两周内将履约保证金转入采购方指定账户,并附注:XX项目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期满两个月内,采购方将履约保证金退回原转账账号。
5.2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技术服务要求: 详见“第五章 技术(服务)规范书”
6、投标人资格条件:
6.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提供:
1.投标人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响应须提供响应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3年以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3供应商是家具生产商或具备厂家授权的家具代理商/经销商。
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4投标人须对以下内容逐项出具承诺:
(1)投标人承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承诺就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承诺,采购人在使用投标提供的服务和货物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和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提供:投标人承诺函或相关佐证资料。
6.5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投标投标人声明函或投标截止日前本单位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信息截图,需没有黑名单记录。
6.6投标人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
  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投标人不得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 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江西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投标人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或提供本单位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提供:投标人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或提供本单位控股管理关系申报加盖公章。
注:对有围标、串标风险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列入黑名单管理,不可参与后续项目采购活动。
6.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投标人承诺函加盖公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3月6日09:00时至2024年3月12日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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