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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悟县粮食应急储备保障中心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0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大悟县高店乡。
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65亩,建设粮库14栋,仓容3.5万吨,检测中心1800平方米,配套建设信息平台,基础设施,粮食中转必须设备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要求投标人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以及配套的采购、施工和竣工验收工作(EPC 总承包模式)。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一个标段,不做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01
合同估算价:5412.00万元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 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相应的能力;(3)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的规定;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3)釆用联合体投标的要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03月11日至2024年03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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