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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3 收藏项目

投资项目代码

2302-441426-04-01-830634

投资项目名称

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

招标项目名称

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

标段(包)名称

梅州市平远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和污水处理提升建设项目(一期)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梅州市平远县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由上级专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1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县城垃圾综合转运中心和垃圾分类前端处置中心各一座及其他配套设施;升级改造6座垃圾中转站;新建污水管网、改造修复污水渠等。

2、 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3、招标控制价:51155188.95元;

4、建设地点:梅州市平远县;

5、建设工期:570个日历天

6、承包方式:单价合同。

招标内容

新建县城垃圾综合转运中心和垃圾分类前端处置中心各一座及其他配套设施;升级改造6座垃圾中转站;新建污水管网、改造修复污水渠等。

工期(交货期)

570个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51155188.95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联合体,其中投标人拟派的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截止开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施工项目负责人若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则拟派一个施工项目负责人即可。

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自2023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3月13日18:00时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4月1日18: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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