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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分公司原邮区中心员工餐厅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3 收藏项目
(三)标段划分:1个包组

(四)项目概况:为保障员工日常工作、用餐需求,体现企业以人为本、关心关爱员工的宗旨,现拟申请重新对职工餐厅进行外包。本次外包采取托管服务、成本经营、支付管理费的模式进行管理。拟通过本次采购,精选出实力强、信誉好、价格合理、管理规范的餐厅服务商,服务期2年,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人员和资金等方面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营业执照应包含符合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须承诺能够开具邮政企业所需的可抵扣税费的增值税发票;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6.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7.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8.投标人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须提供承诺书);

9投标人在过往参加邮政企业采购项目中出现违约问题、中标后无故弃标,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10.投标人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0日17:30前

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售后不退。

四、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间

时间:2024年3月25日09时00分-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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