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中国进出口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24年诉讼代理律师选聘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中国进出口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24年诉讼代理律师选聘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日期:2024-03-1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24年诉讼代理律师选聘项目

二、项目编号:074

三、采购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四、采购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

五、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7.50万元。本项目折扣限价100%,若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折扣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八、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准备工作、提出立案申请、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出庭参与庭审活动、提交或接收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并跟进执行工作、收集财产线索以及采购方委托的其他相关事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九、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此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特殊资格要求:

1.专业资质要求:无

2.其他要求:

(1)律所应经有权机构核准执业三年及以上;

(2)律所应有十名以上的执业律师;

(3)律所应五年内未与采购方发生利益冲突;

(4)律所及拟派律师不存在曾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况;

(5)律所及拟派律师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的情况;

(6)律所及拟派律师不存在曾直接或间接损害采购方利益的情况;

(7)律所及拟派律师不存在具有可能影响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三)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四)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受到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准入类行政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或被列入采购人失信供应商禁入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六)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八)法律、行政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

(一)发售时间: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22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时,下午12:00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53658172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522553979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宋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