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中铁十六局淮北南部次中心起步区基础设施PPP项目、中铁十六局阜阳徽茂·怡颍佳苑、中铁二十三局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训基地项目、中铁城建淮师附小民祥校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淮宿蚌城际铁路站后四电、中铁二十一局合武高铁安徽段站前四标项目(钢管、混凝土、钢材、钢绞线、水泥、型钢)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十六局淮北南部次中心起步区基础设施PPP项目、中铁十六局阜阳徽茂·怡颍佳苑、中铁二十三局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训基地项目、中铁城建淮师附小民祥校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淮宿蚌城际铁路站后四电、中铁二十一局合武高铁安徽段站前四标项目(钢管、混凝土、钢材、钢绞线、水泥、型钢)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8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淮北南部次中心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工程概况:淮北南部次中心雁鸣大道及综合管廊东延工程、九年制一贯制学校EPC总承包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总投资约7.2亿元,包含两个子项:(1)雁鸣大道东延工程:西起茶安大道,沿线与茶一路、茶二路、茶四路、茶五路、茶六路、濉茶路、溪安路、经七路、经安路、百善大道、经八路、经濉路、经溪路、经九路、南扶路交叉,东至颜陈大道,总长度约3.871km,投资约5.7亿元。道路红线宽度60m,规划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单仓综合管廊、各类市政管线及绿化、亮化等。(2)南部次中心九年制一贯制学校:目前无设计资料,总体规划位于青沟路西侧,纬四路南侧,占地面积79.5亩,投资约1.5亿元,设计54班,建设教学楼、行政楼、图书馆、实验综合楼、食堂、宿舍、室外体育运动场等。

招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徽茂·怡颍佳苑建设(一期)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阜阳兴达盛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工程概况:徽茂·怡颍佳苑建设项目(一期)位于颍东区颍河东路南侧、工贸路(在建)东侧、规划郝桥路北侧、规划十八里河东路西侧;该工程包括5栋住宅楼,配电房、配套楼以及主楼地下室,工期520日历天,总造价1.4亿元,总建筑面积约70688.9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8722.31㎡,地下建筑面积约11966.66㎡。

招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徽茂·怡颍佳苑建设(二期)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阜阳兴达盛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工程概况为:徽茂·怡颍佳苑建设项目(二期)位于颍东区颍河东路南侧、工贸路(在建)东侧、规划郝桥路北侧、规划十八里河东路西侧;该工程包括10栋住宅楼,配电房、开闭所、酒店、托育中心以及主楼地下室,工期660日历天,总造价约2.29亿元,总建筑面积约97197.5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4197.24㎡,地下建筑面积约23000.33㎡。

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训基地项目-人才公寓及学生公寓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安徽江东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工程概况为:工程位于马鞍山市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滨江校区内,共建设两栋公寓楼,建设项目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 电气专业及装饰装修工程,总建筑面积 24576.95 ㎡。其中: 1、人才公寓建筑面积为 11781.22 ㎡,檐口高度为 53.25m。剪 力墙结构,筏板基础,抗震等级四级。地上 18 层,建筑高度 53.40m, 最大跨度 6.9m。 2、学生公寓建筑面积为 12795.76 ㎡,檐口高度为 21.6m。框架 结构,独立基础+基础梁,抗震等级三级(连廊区域为二级)。地上 6 层,建筑高度 22.30m;最大跨度 8.1m。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宿州城东新区城市更新及生态修复项目二标段项目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宿州市城东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系治理17.526km,其中莲花沟2.093km、东坡路2.498km、小新河5.085km、头号沟4.884km、界洪河2.966km;生态长廊修复2937.6亩,其中:莲花沟317.2亩、 东坡路567.3亩、小新河909.2亩、头号沟427.8亩、闵贤路370.8亩、界洪河345.3亩;公共服务设施(中小学214.83亩、社区中心24.1亩),安置房建设37.7万平米。工程总造价约38.68亿元,合同工期7年,其中建设期4年,每个子项目建设完成即进入运营期。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淮师附小民祥校区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淮南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市志高实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工程概况为:淮师附小民祥校区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民祥街以北、滟水大道以西,总建筑面积约 27000㎡,占地面积约67亩。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173.37 m,地下室面积3645.85㎡。建设内容包含:1#、2#、3#教学楼、综合楼、风雨操场、配电房、南大门、北大门、 非人防及人防地库工程。教学楼总建筑面积: 14394.94㎡,建筑占地面积:4131.79㎡,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综合楼总建筑面积:5482.28㎡,建筑占地面积:1446.57㎡,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地下室总建筑面积: 3645.85㎡,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风雨操场总建筑面积: 3037.60㎡,建筑占地面积:1861.67㎡,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北门门卫室总建筑面积:34.83㎡,建筑占地面积:34.83㎡,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南门卫室总建筑面积:42.26㎡,建筑占地面积:42.26㎡,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配电房总建筑面积:181.16㎡,建筑占地面积:181.16㎡,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招标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淮宿蚌城际铁路站后四电标项目经理部。业主: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为:业主拨款。工程概况为:新建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位于安徽省北部,经由淮北、宿州、蚌埠三市。线路起自淮萧联络线淮北北站,经郑徐高铁衔接徐州枢纽,中联规划皖北城际亳州至蚌埠段、淮北至阜阳段,南端引入蚌埠地区与京沪、合蚌高铁及规划宁滁蚌城际铁路衔接。正线全长160.94公里,包括:淮北地区改建淮萧联络线1.532公里,蚌埠地区改建既有蚌南联络线桥梁0.313km。全线共设淮北北站、淮北西站、宿州西站、双堆集站、固镇南站、蚌埠南站6座,耿弯、孙郢2个线路所,其中淮北北站、蚌埠南站为既有车站。 涉及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施工长度为6段共5330m,分别为:改建淮萧联络线上行线HDK0+174.81~HDK1+706.85;DK142+444~DK142+707邻近京沪铁路K950+400~K950+660,DK160+216.17~DK160+437.22邻近京沪货运下行线、客运上下行京沪线在K972+380-400之间;DK160+535.57~DK161+428.82邻近蚌南下行联络线BNXK2+200~BNXKK2+810,蚌东联络线K3+200~K3+400;YDK160+569.349~YDK162+374.528邻近蚌南下行BNXK2+150~BNXK2+250;蚌南上行BNSK1+450~BNSK3+100,蚌东联络线K3+200~K3+400,K847+600~K848+375邻近蚌南下行、京沪高进行路基帮宽。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04月01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6年03月31日。

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合武高铁安徽段站前四标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长江沿岸铁路集团安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概况为: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安徽段站前工程HWZQ-4标,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境内,起讫里程为DK104+284.23~DK138+204.98,线路长度33.515km,主要工程内容有:金寨史河特大桥(不含)至石门口麻河大桥(含),隧道23.763km/4座,其中特长隧道11.399km/1座,长隧道11.69km/2座;路基长度3.862km/15段;桥梁5.899km/16座,其中特大桥2585.38延米/3座、大桥3210.38延米/12座、中桥103.27延米/1座;涵洞287.23横延米/13座。双块式无砟道床铺设67.033铺轨公里、黄泥岗梁场预制架梁151孔、区间四电房屋2830.6平米,合同额度29.5亿元。总工期54个月,预计开工时间2023年12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8年6月30日。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招标内容

2.1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2.2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条件

包件号

投标人资格要求

GG01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数量不少于一份。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类似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数量不少于一份。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铁十六局《不诚信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范围内;

6、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7、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HNT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3、生产能力要求:自身具有与沥青混凝土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数量不少于两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类似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数量不少于两份。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铁十六局《不诚信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范围内;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GC01、GC02、GC03、GC04、GC05、GC06、GC07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相关附件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数量不少于两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类似铁路或高速公路等国家大中型建设同类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数量不少于两份(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其他要求:GC04包件钢材品牌要求范围:马长江或马钢;GC07包件钢材品牌要求范围:河南闽源钢铁、济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GJX0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GC08、GC09、GC010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3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国家大中型建设同类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三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其他:主要性能未详尽部分及不妥之处按国家标准及项目相关设计标准要求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SN01、SN02、SN03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日产熟料5000吨以上生产线(预分解窑),同时具备年产水泥2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厂家需出具生产能力证明),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拥有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熟料来源不唯一的粉磨站及来源为中转站的投标人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附表中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等,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三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的授权函或者经销证明的原件,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9.中标能力: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每个包件单独制作投标文件。对于招标人同类物资划分N个包件的,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投标人近两年财务报表综合营业收入、注册实缴资本、生产能力、供应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投标人最大中标能力不超过N-1个包件。

XG01、XG02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型钢生产厂家须具备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三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其他:材料符合最新国家标准,主要性能未详尽部分及不妥之处按国家标准及项目相关设计标准要求执行,最终解释权属招标人。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3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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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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