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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世纪大道南延综合管廊、世纪大道(兴宁路-东明路)综合管廊涉铁工程施工公告
日期:2024-03-19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宁波世纪大道南延综合管廊、世纪大道(兴宁路-东明路)综合管廊涉铁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杭州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宁波市。

建设内容: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盾构接收井和穿越铁路盾构区间(约 300米),世纪大道综合管廊1#兴宁路始发井主体工程(不含入廊管线、机电安装等管廊附属工程)。

2、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盾构接收井和穿越铁路盾构区间(约 300米),世纪大道综合管廊1#兴宁路始发井主体工程(不含入廊管线、机电安装等管廊附属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1、投标人同时具有铁路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5、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个盾构穿越既有铁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

(二)拟派项目经理: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建设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承诺书);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结果】

四、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9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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