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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重招)胜利油建海洋工程公司(龙口)天津南港与风电G场项目船用雾笛系统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2 收藏项目
1.招标编号:ZZ2(请登录)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雾笛信号灯报警系统WDXB-IIB 标志灯1只/主副雾笛各1套/控制柜1台 黄色 1.0
2 雾笛信号灯报警系统WDXB-IIA 标志灯4只/主副雾笛各1套/控制柜1台 黄色 1.0

3.交货期:2024-03-30

4.投标地点:线上开标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序号 基本资格要求 类型
5.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否决项
5.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否决项
5.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否决项
5.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否决项
5.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否决项

6.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其他资格要求 类型
6.1 投标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对于本采购包技术要求事项全面了解,生产过程中所必须获知的信息已全部掌握,在从事履行合同义务的过程中不得以不知情、未披露资料缺陷等原因,再行增加费用,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赔偿义务。 否决项
6.2 投标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同/订单结算金额全额的专用增值税发票后,9个月内以电汇或承兑汇票方式(承兑汇票期限为6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的65%,其余32%货款12个月内完成支付。质保金为订单结算金额的3%,在质量保证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的,质量保证期满后30日内无息付清。质量保证期为工程完工投产后正常运行12个月。未提供或负偏离否决。 否决项
6.3 投标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照技术文件中标的物要求,满足中国船级社《海上升压站平台指南》和即将实施的《海上固定设施技术规则》中海上固定电力升压站设施中的要求。系统材质满足户外/户内使用环境的腐蚀条件,满足招标招标文件清单中的防腐要求。 否决项
6.4 投标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将标的物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完成交货。若延迟交货则应承担买方因标的物未到货造成的所有损失。 否决项
6.5 投标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如投标人在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范围内有未结清的保证金款项未缴纳,该投标人未结清期间的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投标将会被否决。 否决项
6.6 投标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投标人承诺本次招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前,不得因主观原因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资格;并承诺获得中标资格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绝签约。如违反本承诺供应商将自愿放弃2年内石工建所属单位范围内招标中标资格同时放弃已缴纳投标保证金。 否决项
6.7 投标人需提供3年内雾笛助航系统业绩至少一份,需提供业绩对应的合同扫描件、发票扫描件、船检证书。 否决项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

9.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0.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03-21 16:39至2024-03-26 16:39(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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