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第二分公司现发起监控安装(维修)采购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定成交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监控安装(维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4年采需第038号
分包情况:共一包
采购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第二分公司
二、采购内容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号 |
采购内容 |
1 |
外库监控补充安装(维修) |
供应商主要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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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有依法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包含符合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4.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采购方所需增值税专用发票。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定,具有全面履约能力,能提供相关信用等级和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7.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8.投标人在过往参加邮政企业采购项目中出现违约问题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9.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10.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与采购方邮政(含速递)有劳务派遣、劳务承揽业务合作的公司,其报名不予接收。 13.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
3.1 公告期限:2024年3月27日9时00分至2024年3月29日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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