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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竹溪县城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6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竹溪县城关镇
建设规模:改建14条道路雨水管网,总长9.49km;新建6条道路雨水管网,总长8.15km,合计17.64km, 配套建设雨水检查井354座,雨水沟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进行建设,依据本项目初步设计及相关文件规定,承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施工按审定的施工图及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并负责进行试运行、验收、移交以及缺陷责任保修等所有工作。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档案等相应工作和服务全面负责,并依据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其它内容包括配合业主办理与本工程相关的手续报批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4-25
合同估算价:2996.68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具有效的营业执照;(2)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④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4条设计资质满足一条即可。(4)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5 年)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或有1项“类似设计项目”或有1项“类似施工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5)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附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方对本项目负主体责任及全过程管理责任,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3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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