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机关 武清区看守所、拘留所建筑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4-043)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6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机关 项目概况 武清区看守所、拘留所建筑设施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2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4-043 项目名称:武清区看守所、拘留所建筑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5.41万元 最高限价:255.41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6.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9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7.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正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应由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及社保证明; 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谈判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10.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1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6日到 2024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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