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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资源化处理基地项目初步设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3-27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黄山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资源化处理基地项目初步设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万元
最高限价:95万元
采购需求:设计方案(含评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含评审)及相关配套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含评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含评审),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专业性强、技术复杂,若专门面对中小企业可能影响项目进度。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其他:
供应商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1、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水污染防治)甲级资质;
2、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注册环保工程师职业资格;
2、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在有效期内);
3、给排水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7日9点00分至2024年04月09日9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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