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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荔城区校园食品安全智慧监管(餐饮服务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3-27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荔城区校园食品安全智慧监管(餐饮服务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服务期

允许

进口

采购包

预算

采购包

最高限价

磋商

保证金

1

1-1

荔城区校园食品安全智慧监管(餐饮服务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项目

1年

250000

250000

25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不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不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不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7日 至 2024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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