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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下庄房等7个光伏项目档案数字化加工及整理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8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下庄房等7个光伏项目档案数字化加工及整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的下庄房、园子沟、瓦厂、龙潭、江边、永和、富源北一期7个光伏发电项目提供档案数字化加工及整理服务、业务指导和咨询服务等工作,并配合建设单位通过7个项目的档案专项验收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载体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项目建设全过程形成所有档案的数字化加工服务工作(含OCR转换);档案系统原始数字治理;对各参建单位相关人员业务指导和移交档案的检查工作;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咨询和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档案专项验收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①具备云南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告知书(业务类别包含档案收集、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②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级别为乙级及以上、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3.2.2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档案数字化及基建档案整理类似项目业绩(包含档案数字化整理加工),提供合同/协议(包含封面页、内容或清单明细页、合同签署页等)等证明材料影印件。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档案助理馆员及以上职称,取得《档案岗位基础知识培训结业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的档案数字化、档案整编经验,且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的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本单位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
3.2.4其他人员要求:现场档案服务人员不得少于7人(含项目负责人)。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4月03日17时00分止。
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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