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万元):307
最高限价(万元):307
采购需求:完成石林县公安局机关食堂及交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等食堂服务采购(包含机关会务保障、卫生保洁等)的所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一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甲方对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一年度内检查二次(含)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自甲方提出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次日起计算30天后自动解除合同;合同期内乙方严重违约或者存在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重新组织采购;如果因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1)投标人须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4-01 00:00至2024-04-09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04-23 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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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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