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广西九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广西九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4-04-01 收藏项目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广西九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T2024-NH073S),采购人为广西九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预计采购金额:65万元人民币。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广西柳州市

2.2项目概况:采购广西九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

2.3采购范围:

2.3.1代理广西九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盛公司”)对债务人560万元债权进行清收,包括在债务人企业改革改制等程序中处理此债权的清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代理九盛公司完成债权申报、债权确认、债权异议处理等;2、代理九盛公司参加债务人企业改革改制等程序中的相关会议及谈判等工作,参与财产管理、变价、分配方案的审议与表决,对接后续财产分配等工作,以保障九盛公司的合法权益。

2.3.2为债务人企业改革改制等工作提供法律路径指导及法律咨询,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资产及负债等情况,出具相关报告及法律尽调等报告;

2.3.3必要时协助债务人引入意向投资人,保障九盛公司的合法权益;

2.3.4协助九盛公司、债务人与其出资人、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协商谈判,制定相关清偿等方案

2.4服务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5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且具备国家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有效。如分支机构参加谈判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授权并由总所承诺承担执业责任(每个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谈判,不接受总所及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次谈判,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按无效文件处理)。供应商为总所的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提供《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总所授权及由总所承担执业责任的承诺书。若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在年检的,报价单位需要出具说明,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电子印章。

(2)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不同单位实际控制人互为夫妻关系的,或不同单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交叉任职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不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报价。

(5)供应商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声明函”,并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生成完整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且报告生成时间为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内,否则视为无效。(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供应商无需提供)

(6)供应商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不到的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说明)

(7)供应商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供应商提供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说明)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4月1日17时30分00秒至2024年4月7日17时30分00秒(请登录)获取采购文件。***

5.报价文件递交

5.1 响应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9日08时4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718359801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张培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