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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2024年-2025年美化外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2 收藏项目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2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中标人的结算金额达到其框架协议上限金额为止。

1.3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240.35万元(含税)。

1.4本项目预估采购70套美化外罩,面积约为1561平方米,每个地市预估数量具体如下:

地市

数量(套/站)

面积(平方米)

柱型(方柱/圆柱)

水箱/塔型

围栏型

合计

柱型(方柱/圆柱)

水箱/塔型

不规则型

合计

南宁

9

1

0

10

225

16

0

241

桂林

1

0

0

1

25

0

0

25

柳州

10

1

3

14

250

16

36

302

百色

2

0

1

3

50

0

12

62

河池

1

1

0

2

25

16

0

41

玉林

3

1

0

4

75

16

0

91

梧州

3

1

2

6

75

16

24

115

贵港

1

1

0

2

25

16

0

41

崇左

1

1

0

2

25

16

0

41

钦州

3

1

0

4

75

16

0

91

来宾

8

1

1

10

200

16

12

228

贺州

1

0

1

2

25

0

12

37

北海

8

1

0

9

200

16

0

216

防城港

1

0

0

1

25

0

0

25

合计

52

10

8

70

1300

165

96

1561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确定2名中标人,每个中标人的中标份额如下:

中标人

中标份额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第一中标人

60%

144.21

第二中标人

40%

96.14

注:本项目为框架采购,预估中标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订单为准。

1.5交货地点:广西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1.6交付期:接到订单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到货及安装。

1.7保修期:协议设备及辅材(部件)的保修期为36个月,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折扣报价的最高限价为100%。投标人在各产品不含税单价基准价的基础上统一报折扣,不含税单价基准价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不含税单价基准价(元/平方米)

1

柱型(方柱/圆柱)

400

2

水箱/塔型

550

3

围栏型

700

4

辅助安装增高架(米)

75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3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产品,且均为全新原装正品(提供有效的原装正品承诺函)。

2.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国内至少具备1份美化天线外罩产品销售业绩。注:合同标的仅为美化天线外罩产品安装,业绩不予认可。

2.5本项目采购标的物包含安装服务,安装服务可依法进行分包。投标人需提供如下承诺:

(1)安装服务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装服务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在2020年11月30日后获取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不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入【全国/广西】“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为全国级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级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执行有效期内的。

注:需提供有效的承诺函,如与承诺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

2.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具有投标文件雷同性分析功能,可查看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的机器码等,以此判断是否存在串标现象。
  (1)文件制作机器码是以电脑的MAC地址、硬盘号、CPU号、主板号以及工具标识号五大特征码经MD5加密组成,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在同一台电脑上编制生成了文件。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为潜在投标人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文件制作工具所产生的一串GUID编码,用于标记该文件的唯一性,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使用了同一份投标文件底稿生成了两份或以上的文件。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日23时00分至2024年4月7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人民币/项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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