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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人民医院医疗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公告(三)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2 收藏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人民医院医疗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JSZC-320923-JSXT-X2024-000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12 15:0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3-JSXT-X2024-0006 

项目名称:阜宁县人民医院医疗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5元/ kg

采购需求:

阜宁县人民医院医疗废弃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阜宁县人民医院的医疗废弃物年产生量约200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规章收集、转运、处置,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环境。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供应商2022年度财务报表原件彩色扫描件(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如提供的是网上电子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截图证明,可直接上传网上证明材料截图,无需打印。如是打印的有关缴费证明,则必须要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再进行扫描);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的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见第五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询价小组报告);

2.供应商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4-02 08:00 - 2024-04-09 23:59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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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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