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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水稻专用缓混配方肥采购公告
日期:2024-04-0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82-JZCG-X2024-0012

项目名称:2023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水稻专用缓混配方肥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630元/吨 (本项目按单价报价,报价含财政补贴)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半年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8.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缓控释配方肥的核心原料(树脂包膜、硫包衣或水基聚合物包膜尿素)供应商持有的农业农村部肥料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N+P2O5+K2O 配方为48%(31-5-12)掺混肥生产企业的肥料登记证或备案登记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需提供缓控释氮肥释放期不低于60天的2023年1月以来第三方检测报告(含CMA计量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提供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具有与缓控释配方肥核心原料(缓释肥料)生产商2023年1 月1日以来的有效购销合同(如果是具备有缓控释配方肥的核心原料供应商持有者生产厂参与投标,则无需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4-03 09:00 - 2024-04-10 09:00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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