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院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新建郑州至开封城际铁路延长线项目低机架水泥搅拌桩工程施工劳务分包项目 3 标段进行招标,项目前期手续完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机构(供货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新建郑州至开封城际铁路延长线项目位于开封市城区,自郑开城际铁路宋城路站南端引出,沿既有陇海铁路北侧东行,跨北宋东京城墙遗址外城墙、油库铁路专用线。从既有开封站站房同侧引入开封站。延长线共设置车站2座,近期开站1座,为开封站;远期预留车站一座,为黄河大街站。线路起止里程DK49+955~DK57+126,全长7.171km,设计时速200km/h。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低机架水泥搅拌桩施工及配合检测等,计划工作量180000米,分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服务期(供货期)
计划工作天数为60天,预计施工时间:2024年4月25日——2024年6月25日。
五、服务地点(供货地点)
河南省开封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相关的施工劳务资质,和专业承包或总承包资质。
3.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4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1项类似水泥搅拌桩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4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处于被其他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情形,需提供相关声明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有假借资质、伪造证件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合同无效。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若为分公司,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已通过合规化审查。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或关联个人曾被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列为恐怖组织;
(2)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的现任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现为或过去10年内曾为国际或当地刑事通缉犯;
(3)投标人拒绝配合完成合规尽职调查;
(4)投标人或其现任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涉嫌腐败、欺诈、垄断、串谋、逃税、漏税、洗钱等非法行为,或因此受到指控;
(5)投标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禁止合作名单。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于2024年4月2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领取招标文件。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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