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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转运车、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3 收藏项目

服务周期:3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预览

:2024-04-09 15:00:00

谈判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

服务实施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报名结束时间:2024-04-09 12:00:00

采购单位: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

允许1家中选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投标情形);
1.2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3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若为设备经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设备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对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
(2)所投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注:I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备案凭证,Ⅱ类和Ⅲ类医疗器械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对不在国家《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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