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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14局济南市污泥处置中心项目一期项目等物资联合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3 收藏项目

中国铁建14局济南市污泥处置中心项目一期项目、14局瑞宝特莱阳国药医药产业园项目、14局乳山口镇择村安置区项目、14局威海技校体育馆项目物资联合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BJJC-2024-07-1

1.招标条件

1.1济南市污泥处置中心项目一期项目已由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济行审工字〔2023〕238号文件批准建设。业主为济南城投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污泥处置中心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1.2瑞宝特莱阳国药医药产业园项目已由莱阳市市政府批准建设。业主为山东省瑞宝特园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烟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瑞宝特莱阳国药医药产业园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1.3乳山口镇择村安置区项目工程已由乳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建设。业主为 乳山市恒久安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威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乳山口镇择村安置区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1.4威海技校体育馆项目工程已由乳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建设。业主为乳山市财金文旅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威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威海技校体育馆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济南市污泥处置中心项目一期项目:项目位于济南市长清区马山镇季家庄村东北,总用地面积约6.0602公顷,总建筑面积约21816平方米;本项目为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0940.60平方米,包括新建干化焚烧车间(14615.6㎡)、调度中心(1920㎡)、附属用房(950㎡)、传达室(80㎡)、污水处理站(1320㎡)、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180㎡)等建(构)筑物。

2.1.2瑞宝特莱阳国药医药产业园项目:项目位于莱阳市富山路以北,小莱路以南,高速公路以东,海河路以西(莱阳化工产业园内),项目占地 650 亩,建设内容为分析检测区、配套仓储区、废气废水处理区、标准生产区、动力控制区。分析检测区包括 1栋研发质检中心、1 栋生产管理大楼、2 栋辅助楼;仓储区包含甲类仓库 28 栋、丙类仓库 3 栋、配套的储罐区;废气废水处理区为尾气处理及污水处理收集池及配套的设备;标准生产区包括 37 栋标准化车间;动力控制区包括 6 栋动力中心;同时包含室外配套及园区路网配套完善工程【包括井冈山路、汉水路(井冈山路-峨眉路)、澜沧江路(小莱路-龙门西路)以及长江路(贺家疃村-富山路)改造提升、富山路(G204-长江路)改造提升、富山路(长江路-莱穴路)改造提升等。

2.1.3乳山口镇择村安置区工程,规划用地面积39847.0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27590.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57559.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6659.6平方米,公共配套建筑面积1933.3平方米,储藏室6106.0平方米,地下车库12860.9平方米。地上设住宅楼8栋,设备房1栋,社区用房1栋,标准层层高2.85m;地下1层设地下车库,高度3.9m。容积率1.40。合同工期800日历天。

2.1.4威海技校体育馆项目位于乳山市胜利街与长庆路交汇处,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123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4944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体育运动馆,体育馆等级为乙级,带训练馆,满足室内体建设规模和内操、网球、排球、篮球、羽毛球等多项球类教学、比赛和训练的要求,游泳馆等级为丙级。项目建造包含地下一层、地上三层,包含配套市政设施:给排水、燃气、供暖、电力电信。合同工期360日历天。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或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0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4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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