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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移动式泡沫推车灭火装置、消防水泵接合器、消火栓器材箱等消防器材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3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移动式泡沫推车灭火装置、消防水泵接合器、消火栓器材箱等消防器材框架采购项目
***1.2项目概况:本项目共1个包,移动式泡沫推车灭火装置、消防水泵接合器、消火栓器材箱等(具体数量见技术规格书)消防器材框架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前注册的为准;以外币注册的,以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现汇卖出价进行核算)。
2.2 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所在集团公司所属的销售子公司,制造商与制造商所在集团公司所属的销售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个包的投标。
2.3 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个及以上的类似设备销售业绩合同,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供货范围表中至少包含合同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总金额等信息);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
2.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三年(2020-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5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3.发布公告的媒介
(请登录)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04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1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仅限电汇),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4日0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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