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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智慧安防项目(第一期第二批)私有云扩容工程(磁盘阵列)(第五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3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为支撑2023年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智慧安防项目(第一期第二批)私有云扩容工程(磁盘阵列) (第五次)建设,特启动本项目。

1.2 ※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本项目新增磁盘阵列1套裸空间容量13PB,系统可用磁盘容量不低于9PB,采用流式存储技术满足视频存储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采购预算:人民币741.00万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13%。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到货并完成上架安装,配合应用系统完成上线工作。

保修期:合同签署《到货签收单》之日起至少36个月。

交货地点:北京。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以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设置最高限价:人民币666.90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2.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2)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提供“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https://taxpayer.top/)”查询结果的截屏,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非一般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3份(含)单项金额在2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存储设备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及框架协议对应的订单扫描件。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协议)、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为含税金额且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金额不能高于合同(订单)金额,一份单项合同或一份框架订单计一份业绩。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视为不符合本项要求,原件备查 。)

2.4 检测报告要求:

投标人根据技术规范书“第5章指标要求”,须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或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或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的检测报告。

(①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报告验真网址:http://www.tcspbj.com/default.aspx;

②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同时须提供证明文件查询网站网址,招标人将根据提供的网址验证证明文件是否有效,如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或查询到的相关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不符,则视为无效材料。)

2.5 人员要求: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包括2名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人员的服务团队。

(2)投标人的服务团队须在设备到货之日到位,并提供7×24小时服务,服务期限截止到系统终验合格之日止。(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为本采购包配置的服务团队人员须均为投标人正式编制在册人员,提供所有人员劳动合同或最新一期社保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2.6 信誉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选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须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4)投标人未处于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禁入型供应商禁入期内。

2.7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满足国家绿色低碳采购要求,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如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绿色包装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8)满足国家合规管控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9)投标人为国外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国产设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原厂和代理同时参加,若原厂家及其代理商均参与投标的,则代理商的申请视为无效。

(10)评标当日,投标人须准备至少包括业绩、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投标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在招标人要求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否则不清晰可辨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1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出具的所有书面承诺在非不可抗力情况下未落实到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3日09时00分至2024年4月8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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