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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龙阳路新大楼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3 收藏项目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本项目位于浦东新区龙汇路277号,本项目涉及总装修面积约10000平方米。装修项目内容包括:审判业务用房及相关办公配套用房,具体施工范围和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涉及室内装修改造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等。

工程总投资:

1544.56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1412.24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4114484.29元人民币(1411.448429万元)

施工工期:

105日历天。

其他说明: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业绩要求:

近年内企业已完成的或在建的类似项目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指:建安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近年内指: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时间要求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的日期为准;须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1.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 ■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2.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是,□否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是,□否 ■项目整体/标段预留:仅限中小企业资格预审申请,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或者资格预审申请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 %。 注: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3.其他:(1)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0/2021/2022年)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需做汇总表汇总) (2)与本工程相适应的施工组织设想(如需)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请登录)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03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4月11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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