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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度干部职工意外伤害险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03 收藏项目

  项目概况

  2024年度干部职工意外伤害险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MCG2024009-2

  项目名称:2024年度干部职工意外伤害险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7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人最高保费(元)

  总保费(元)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干部职工意外伤害险

  1批

  340/人/年

  878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若有)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要求,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其他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且承保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投保范围,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3日 至 2024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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