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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潴龙河治理工程征迁安置监督评估]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3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潴龙河治理工程(博野段)征迁安置监督评估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2024】379号 批复,并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4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博野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博野县瑞博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潴龙河治理工程(博野段)2)工程建设地点:保定市博野县3)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治理范围为博野段潴龙河,河道治理长度14.8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加高加固26.8公里,其中左堤13.1公里,右堤13.7公里;险工段治理4处;主河槽清整14.8公里;结合复堤修建堤顶防汛道路;新建生产桥4座等。4)服务期限: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
2.2招标范围:潴龙河治理工程(博野段)征迁安置监督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永久用地及临时用地范围征迁安置补偿、专业项目迁建补偿、临时占地复垦退还等各项监理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下列条件:1)同时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水利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1.4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3 09:00至2024-04-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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