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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海洋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钻井分公司K3-G23-243储气瓶上海钻井分公司K3-G23-243储气瓶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3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G2024-01-01-607-607上海钻井分公司K3-G23-243储气瓶(WZ20240429-5401-3336-B1)招标人为中石化海洋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G2024-01-01-607-607上海钻井分公司K3-G23-243储气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储气瓶500K-20 DSC C980328 3500psi

5.00

PC

包1-G2024-01-01-607-607上海钻井分公司K3-G23-243储气瓶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必须承诺满足技术要求参数及提供相应证书,*号项为否决项,△为重要项

3.1.7 具有A2或B1或B2资质

3.1.8 供应商须承诺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绿色包装及绿色物流服务。

3.1.9 供货商应具备适合本项目的供货能力(包括港口、船舶、海洋平台或等同于涉海工况)(提供近2年的相应供货证明)。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3日 8:00时至2024年4月10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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